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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8-01-04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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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繁荣校园文化,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招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电子科技大学”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十一个省市招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不分文理招生;

  3.“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理科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二十个省市招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不分文理招生,文科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无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不超过2017年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三、招生项目及拟公示人数 

  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不超过50人,按照1:2的比例公示,各招生项目及拟公示人数如下:

  备注:

  1.标注“*”的为2018年急需项目,所有“优秀”公示名单只在急需项目中产生;

  2.如项目通过测试人数未达到拟公示人数,“优秀”名额可在所有急需项目中进行调整,“合格”名额可在该项目所属大类中进行调整;

  3.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四、报考条件 

  1.管弦乐类、民乐类考生: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识谱能力;

  2.舞蹈类考生:男173cm(含)以上,女162cm(含)以上;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协调性好,有较强的舞蹈表现力;

  3.语言类(主持)考生:165cm(含)以上;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语言类(表演)考生:男生170cm(含)以上,女生160cm(含)以上;语言能力、表演能力强;

  4.声乐类考生: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

  五、报考程序 

  1.报名

  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高水平艺术团)”中选择其一;

  (3)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流程图及使用说明”(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2.初审结果查询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7日至1月8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缴费

  通过初审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即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24:00,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考生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测试,不接受现场缴费。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的通知。

  4.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并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3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12:00。

  六、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8年1月13日9:00—13:00

  报到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二楼九州厅

  交验材料:

  (1)《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网上打印、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没有身份证的,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本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

  2.文化课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14:30-16:30,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详见准考证)

  测试科目:数学、英语(各100分,满分200分)

  3.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9:00-18:00,中午12:00-12:30休息。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管弦乐类:自选能展现自身水平的曲目一首(3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奏一段(现场抽题);

  (2)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一段(简谱、五线谱均可,现场抽题);

  (3)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3分钟以内);

  (4)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简谱视奏一段(现场抽题);

  (5)语言类(主持)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串词一段,主题性主持(现场抽题);语言类(表演)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单人小品一个(2分钟以内),即兴命题小品表演(现场抽题);

  4.测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测试当天未到或迟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予补测,报名费不退;

  (2)文化课测试试卷不分文理,统一命题,统一划线;

  (3)测试点提供定音鼓、马林巴、低音提琴,其他乐器自备,自带服装、道具;对于身高有要求的项目,测试现场设置身高测量区,测量考生的净身高,身高达不到要求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4)管弦乐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5)声乐类、舞蹈类考生如需使用伴奏,自备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U盘存储;如需要钢琴伴奏,自带伴奏人员,现场提供钢琴。

  5.测试全程录像。管弦乐类、民乐类测试拉帘子。

  6.测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2018年1月19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测试结果。

  七、录取办法 

  1.公示考生名单确定:

  按照参加文化课测试总人数的前60%划定文化课测试控制线。在文化课测试合格且专业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在急需项目中分项目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优先确定“优秀”考生名单;再在剩余备选考生中,分项目按文化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公示

  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相应的预录取资格,不再签订预录取协议。

  3.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对设置了高水平艺术团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以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4.对于被认定为“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对于被认定为“优秀”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5.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电子科技大学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和比赛,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九、重要日程 

  1.报名: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截止

  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1月7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18年1月7日—1月8日

  4.打印准考证:2018年1月11日—1月13日

  5.报到:2018年1月13日9:00—13:00

  6.测试:2018年1月13日—1月14日

  7.测试结果查询:2018年1月19日起

  十、注意事项 

  1.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规定要求;

  2.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3.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可填报的录取专业以所在省市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与上海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与我校对该省(市)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5.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执行;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十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1067(兼传真)028—6183036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中心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本科招生网:http://www.zs.uestc.edu.cn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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