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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浙江分会场活动在明珠实验学校举办
2018-12-04 20:25:00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记者 张玲 实习记者 陶新概)学法用法,尊法守法。12月4日, 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全国第18个法制宣传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浙江分会场)在杭州市明珠实验学校举行。活动主会场设立在北京,全国范围内共设置了5个分会场。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明确了青少年学习宪法、履行宪法的基本义务,还让青少年感受到了宪法的尊严庄重。

  活动开始,在主会场的带领下,全体会场人员肃然起立,跟随庄严的国歌声,敬礼、目送主会场缓缓上升的国旗;礼毕,全体师生开展“宪法晨读”,诵读宪法部分序言、条款,师生铿锵有力地诵读,让人记忆深刻;主会场,由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师生代表演唱的《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渗透宪法知识,激发了在场师生学习宪法的热情。据了解,该歌曲是专门为第一届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主题活动日而创作的。

诵读宪法

  北京主会场还进行了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优秀学生现场展演。济南外国语学校开元国际分校的金昆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演讲《少小学宪法 人生有规律》,用自己亲身经历阐述宪法的温暖和冷酷;北京文汇中学葛天宇的《深藏功与名 润物细无声》、重庆市开州区实验中学王玲玲的《宪法生命中的阳光》和新疆大学全新月的《书同文 语同音 人同心》等精彩演讲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掌声,学生们用自己的方式诠释了宪法的伟大以及普及宪法的重大意义。

在教室收看直播的同学们

  “通过宪法教育,能够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主会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阐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他说,青少年是法制建设的重点,宪法法律教育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为办好人民的教育做出贡献。

  明珠实验学校分会场,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在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让宪法扎根在我们心里;二是弘扬宪法宗旨提升道德品质,宪法与道德是密切相关的;三是弘扬宪法精神引领成长行程,用宪法来呵护同学们的成长路程。

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讲话

  “从生命走向生存,从生存走向生活”是明珠实验学校学生的发展目标。据明珠实验学校校长洪建斌介绍,该校学生多是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大多从事个体商贩、泥水工、企业工人等工作,由于文化水平的局限、法律意识薄弱、教养方法的单一,使他们对孩子的问题缺少有效的办法来教育和引导。针对这一特点,学校自1999年以来就一直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德育的重要切入点,“让孩子们从小就学法、懂法、用法,并能将学校里习得的法带到家里,以此来影响一个个家庭。”洪建斌说。

  回顾近两年来的发展历程,明珠实验学校一直走在“法治”的路上,开展了大量有计划、有成效的系列法制活动。12月是学校的法制宣传月,学校把法制教育融入校园文化之中,充分利用教室、宣传栏、走廊、墙壁、校园网及校报“明珠之光”等进行宣传,使每一位学生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法理的陶冶。

  此外,在常规教育的基础上,学校还设置了各级各类法制活动供教师和学生参与,在活动中共同学法,一起进步。比如开展班会课、普法活动,让“法”进课堂,主题学“法”;借助网络大赛,开展“法在心中”等活动,组织全员学法;通过“少年模拟法庭”的形式,树立学生法治意识;通过一系列活动,让学生把带“法”回家,与家长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明珠实验学校的法制教育、普法教育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学校一直走在“德育”路上,希望能为学生带去一个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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