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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9-03-26 10:40:00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

  北京邮电大学在2019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30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二、自主招生专业(类)及各专业(类)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6个专业(类)(均为我校国家级特色专业或“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撑专业)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同时考生还须具备所报考专业(类)要求的以下报名条件: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我校不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推荐作为审核依据,推荐相关材料无需上传。

  注:上表中,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自动化类为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其中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三个专业,自动化类包含机械工程(机器人试验班)、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专业。

  上表报名条件中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获奖信息必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方为有效,竞赛名称列表如下: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0:00-2019年4月3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请注意:

  (1)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慎重选择我校上述自主招生六个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类),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类),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专业(类)。

  (2)考生的证明材料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要求,且均应为高中阶段取得。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考生须将加盖中学公章的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报告无效)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中“申请报告”须以word文档格式在报名系统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对于数学、物理、信息学奥赛之外的奖项等证明材料,考生须同时将竞赛或活动组织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建立word文档,将联系方式列在文档中,文档命名为“联系方式”)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向我校同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初审评价中。

  2.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后,请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含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缺少本人签字、校长签字、中学公章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3.上传申请表及完成报名: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报名。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由专家根据报名材料中所体现出的考生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类)的认知和发展规划情况等)进行评审。

  对于考生所提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我校均会进行核查,凡竞赛组织方不配合证书核实,竞赛官方网站查询不到名单的材料,我校初审专家将不予评审。

  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我校在初审过程中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

  考生可于2019年4月30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初审通过考生的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

  2.确认考试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将于2019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9年6月14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体质测试

  2019年6月15日进行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体质测试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凡有任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6月16日的考核资格。

  5.考核

  2019年6月16日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特长测试。

  (1)知识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和物理两门科目,满分为30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组织的学科特长测试。学科特长测试由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类)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学科特长测试满分为100分。

  选择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类、物联网工程专业(类)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选择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上机测试+面试;选择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新知识讲授+上机测试+面试。

  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且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自主招生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针对上述考生所单独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质测试,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6.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特长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入选名单。

  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且申请免于参加笔试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入选总人数将根据生源质量情况而定,最多不超过260人。

  7.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9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仅享受所认定自主招生专业(类)的优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并按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3.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优惠政策见下表,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认定专业为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且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考生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注:(1)【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且申请免于参加笔试的考生,若面试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优惠政策可适当放宽。

  (3)对于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专业志愿须填报“计算机类”。若考生能被我校录取,则经计算机学院大类培养后将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实施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除外),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5.所有享受降分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6.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条件、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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