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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两会”报告频现“温大法学元素” 彰显温大学者共推社会发展之担当
2020-04-27 20:03:00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记者 赵小倩)2020421日,温州市进入“两会”时间。422日上午,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隆重开幕。温州市市长姚高员作政府工作报告,温州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温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作法院工作报告。这三份沉甸甸的工作报告彰显了温州市2019年快速转型发展、精彩蝶变的丰硕成绩,其中频频闪现的“温大法学”精彩元素,也充分体现了温州大学法学专业学者们为共同推进温州市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担当。

  2019年,完成3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审议通过《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审议通过《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温州市先后制定颁布了《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三个地方立法成果背后,均有温大法学人的身影。《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和《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是由法学院教师团队起草建议稿,并全程参与相关立法研究工作;《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论证工作是由法学院团队承担,提供重要的专家意见。

  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院、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使立法工作更好聚民智、接地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是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温州大学联合共建、以温州大学法学院为依托的立法智库,成立以来为温州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优质、深度的服务和研究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葛益平主任等领导的高度评价。

  2020年,做好家政服务业管理等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温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团队深度参与温州市正在起草的《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并已完成了该条例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温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团队已连续3年为市人大常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家意见,多个高质量的论证意见获得采纳,为提升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智识支撑。

  完善大罗山保护建设机制、落实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政府工作报告

  为了加强大罗山保护建设,满足三垟湿地生态保护新需求,温州大学法学院团队受生态园管委会委托,研究推进生态园条例修法工作,并总结探索温州市城市湿地保护的法律经验和机制,论证适应大罗山和湿地生态保护需求的生态执法体制,贯彻生态保护法治先行的基本理念。

  以法治引领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温州美好家园是温州2020年温州市政府工作的目标。在楠溪江条例审议通过后,温州大学法学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保障生态执法的理论和机制。为永嘉县政府研究制定楠溪江条例配套实施方案,为高效落实温州市第一部生态法规提供重要的理论和技术支持。

  联合温州大学构建开展司法公信力体系评估,通过标准化、指数化倒逼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温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团队经深入研究,多方论证,研究形成“温州市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报告”,为温州市地方法院评估司法公信力提供基础性的评价工具。

  据悉,近年来温州大学法学院以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为基础,以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瓯海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高教园区派出庭、温商国际仲裁院、清廉温州建设研究中心、清廉民企研究所等校地合作研究服务机构为基地,全面推进校地合作,深度、高效、精准服务温州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可喜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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