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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工业设计专业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三位一体招生报考指南来啦
2023-03-16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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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1日9:00-3月17日下午17:00,相关考生要抓紧时间,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如果你准备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的三位一体,这篇推文请收好。本篇推文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考方式、综合测试、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历年录取分、转专业政策、专业介绍、时间安排等内容,供你参考。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报考信息速览表

  01、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13022,浙江省代码:0019。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02、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70名,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具体专业、计划数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03、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10门;

  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如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学考成绩,或同时具有“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04、报名方式与材料提交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按专业报名,限报1个专业。

  报名时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将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报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

  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点击查看: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超详细网上报名攻略

  05、选拔程序

  一. 资格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此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8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按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二.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潜质,以面试为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06、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一. 志愿填报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一段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

  二. 录取办法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投档基准线,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

  特别注意: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因专业培养需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07、转专业政策

  普通专业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一致,可按照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申请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入学后不能转出该专业(项目)。

  08、历年录取分数

  09、专业介绍

  专业特色、毕业方向等见三位一体招生简章,详细专业介绍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专业介绍”栏目。

  10、时间进程安排

  11、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100

  联系电话:0574-88229100

  电子邮箱:zsb@nbt.edu.cn

  学校主页:www.nbt.edu.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zsw.nbt.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zsw.nbt.edu.cn“三位一体”网上报名专栏

(责任编辑 余新花 赵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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