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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200人 宁波财经学院2023三位一体招生报考指南来啦
2023-03-20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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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1日9:00-3月21日14:00,相关考生要抓紧时间,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如果你准备报考宁波财经学院的三位一体,这篇推文请收好。本篇推文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考方式、综合测试、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往年录取分、专业介绍、时间安排等内容,供你参考。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报考信息速览表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

  学校代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地点:本部校区(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杭州湾校区(宁波市(慈溪)杭州湾新区博华路77号),象山校区(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丽湾路599号)。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200名。

  三、报考条件

  1.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含)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且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3. 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

  四、报名方式与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报名流程:申请人进入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登录“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4:00。

  点击查看: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使用指南

  2.报名材料在线提交

  (1)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否则报名无效)

  (2)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须考生本人手书,否则报名无效)

  (3)身份证(须包含人像面和国徽面,否则报名无效)

  (4)申请素质特长生的佐证材料(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申请素质特长生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方可获得素质特长生身份,否则不予认定。素质特长对照表详见表2)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其中(1)、(2)、(3)是必要材料。若必要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对照表

  注:以上成果均须在高中阶段取得,特别注明“不限高中阶段”除外)

  五、选拔流程

  1.初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7倍。初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A-15分,B-9分,C-6分,D-4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素质特长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直接进入学校综合测试,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

  (3)初审结果将于3月28日在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资格确认

  (1)网上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

  (2)缴费

  缴费标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

  缴费方式: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8日-4月4日进入我校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s://jf.nbufe.edu.cn/)交纳报名考试费,用户名:S+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详见“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报考进程-报考缴费”页面。

  (3)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5日-4月14日。建议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3.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测试以单独面试形式开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的满分为100分,安排在4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高低,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入围信息。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1.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2.录取规则

  (1)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7.5×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各专业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3)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七、历年录取分数

  八、专业介绍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

  财务管理(中美2+2学分互认班)

  创业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文遗保护与利用)

  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宗商品交易)

  工业设计

  九、时间进程安排

  十、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bufe.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nbufe.edu.cn/zsb

  咨询电话:

  0574-88052238、0574-88052239

  招生咨询QQ群:193599033

  招生官微:nbufezsb

(责任编辑 余新花 赵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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