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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06-15 16:44:00
浙江大学招生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0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5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注:1.录取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到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住宿费8千元/人·学年。

  2.医学试验班**为竺可桢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医学试验班类(“5+3”一体化培养)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儿科方向本硕一体化培养,标注*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4年。

  3.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物理学、化学和生物科学各专业录取排位前3位的学生将获得进入竺可桢学院智慧能源班、竺可桢学院求是科学班相应班级的资格。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报名。考生可根据专业意向及选考科目填报不超过53个专业志愿,所填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要求(以下申请材料须按报名系统中提交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且所填内容必须经中学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原件(若无获奖情况可不上传)。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我校仅对报名成功的材料进行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5日中午12:00。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6月27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三位一体”测试和录取资格。

  (二)学校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面试,不参加我校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递交考生告知书(未签字确认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25日中午12:00。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20年6月27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6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0日以后。

  5.面试时间:2020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我校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我校“三位一体”于8月7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5.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6.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7.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8.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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