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院校全称
湖州健康职业学院
02、校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湖街道鑫光大道688号
03、层次
专科
04、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
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湖州健康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盖有湖州健康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06、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研究、制订和分解学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委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07、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08、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09、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时参照“高考体检表”结论执行。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中所述“第一条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不建议报考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医养照护服务、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口腔卫生保健专业。
11、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衡量,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录取具体方式
1.浙江省内招生: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3)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
2.浙江省外招生: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3.专业分数级差:无
4.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护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卫生保健专业学费为16800元/学年;
中医康复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医养照护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为15800元/学年。(最终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每生每学年2680元;二人间每生每学年4500元。(最终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13、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勤、贷、助、补、减”等多种措施联动的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等,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等相关补助。
14、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2-2825030。
15、网址及联系电话
(一)联系电话:0572-2825077、2825099
(二)院校网址:www.hzhvc.com
16、其他须知
本章程由湖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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