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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资讯|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第二轮)
2021-10-08 10:52:00
浙江工业大学
  一、招生名额和复试对象
  经过第一轮复试后,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缺额情况如下:

  本次复试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11日17:00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报,并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
  二、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2日,按研究方向安排线上复试,复试采用“钉钉”软件进行,请安装并下载熟悉使用。10月12日8:00前考生搭建完成考生端的复试环境,熟悉软件的使用方法,并完成相应测试,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点对点测试:10月12日8:30开始,含心理测试。
  综合面试:10月12日9﹕30开始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其他批次复试,具体以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2、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作品集;
  (4)申请者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请提交相关的清单,以及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明、公开发表的论文等能证明学生科研能力的材料;
  (5)设计作品获奖还须提供获奖作品相关图纸1份;
  (6)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须提交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发表论文全文、期刊封底1份;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者TOEFL成绩单、或者GRE/GMAT成绩单、或PETS5成绩单;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姓名+复试专业+方向,如张三+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排列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大小控制在10M以下),请在10月11日20:00前提交钉钉复试平台。学校官网规定的入学报到当天,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内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主要形式: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首先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介绍,可共享屏幕向复试小组陈述个人大学以来的求学经历、竞赛活动、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方案:
  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面试全面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还有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如有设计作品集、专业获奖等学术成果的可现场展示。
  三、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请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顺丰快递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办公室艺A522室,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方老师,0571-85290784,310023),体检单须有体检结果,照片和体检结果2处均需加盖体检单位红章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过程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联系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5、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71-85290889
  邮箱:lmx@zjut.edu.cn
  七、复试咨询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0571-85290784
  邮箱:fanglei@zjut.edu.cn
  QQ群:

  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设计与建筑学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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