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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16 16:25:00

  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始于2020年,是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并单列下达给宁波大学的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年招生计划200人。目前已招收2020级、2021级、2022级共约600名合培生。2023年招生专业有机械、计算机和材料与化工三个专业。

  为了更好地开展联合培养项目,经双方协商,宁波大学成立科教融合学院(虚拟二级学院,学院代码070),开展招生、培养和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联合培养研究生(简称合培生)采用“1+2”学制的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合培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宁波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在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毕业时授予宁波大学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同时宁波材料所向合格毕业生发放联合培养证书。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成立于2004年,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宁波材料所先后布局了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与生物医学工程4大领域,打造了材料所本部、慈溪医工所、杭州湾研究院、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新材料初创园、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岱山研究院“七位一体”园区布局,建成了省部级以上各类平台近30个。

  宁波材料所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主线,聚焦磁性功能材料与器件、涉海极端环境使役材料、高性能纤维与结构-功能复合材料三大主攻方向,开展前瞻性、定向性科技攻关,为空天装备、海洋工程、能源动力和光电信息等领域提供关键材料支撑,引领国际相关领域技术发展。同时全所布局了磁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绿色化学与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技术、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医学材料与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八大研究方向。

  目前宁波材料所已构建了完备的科研平台,全方位服务于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海外人才云集,师资力量雄厚。现有院士5人,杰青7人,国家高层次人才40余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560人次。拥有9个研究生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在学研究生2000多人。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人数以最终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问答

  具体报考条件招生章程等可查阅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名

  如何报考宁波大学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

  答:联合培养报名渠道为,报考时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宁波大学(11646),然后在院系名称栏中选择(070)科教融合学院,最后选择意向的报考专业。录取后即为宁波大学与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生。

  (二)初试

  科教融合学院初试专业课命题和考试大纲?

  答:初试科目专业课考试由宁波大学命题出卷,与宁大本校相关专业对应的同一科目试题相同;其余初试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08)全国统一命题。

  (三)复试      

  科教融合学院复试形式和考核单位?

  答: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综合面试等;复试试题由宁波材料所命题,宁波材料所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评委由宁波材料所导师担任。具体要求和时间届时另见复试办法发布。

  (四)调剂

  调剂要求和调剂渠道?     

  答: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科教融合学院调剂工作由宁波材料所组织开展,调剂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学院选择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

  (五)初试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892机械原理参考书目:《机械原理》第八版,孙桓、陈作模、葛文杰,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883材料科学基础参考书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顾宜、赵长生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1年6月

  考试大纲见附件2

  (六)学制、学费、培养方式

  学制为几年?学费收取?录取后培养?

  答:联合培养生学籍属宁波大学,与宁波大学相关专业的学制和学费相同,学费8000元/生每学年,学制为3年;录取后合培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宁波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在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并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宁波材料所博士。

  (七)合培生津贴待遇

  合培生在所期间津贴待遇如何?

  答:合培生正式入所后享受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综合津贴不低于2100元/月),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由宁波大学另行发放。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在学合培生,可同时申请宁波大学或宁波材料所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八)其他 

  1.为及时让考生在第一时间获得招生信息,我们将通过网页、邮件、电话、短信等多种途径与考生进行及时沟通、传递信息。请考生务必经常浏览我所网站、保持电话畅通、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以免耽误考试各项进程。考生在报名系统已经确定的所有联系方式,不得中途更改。因为中途更改联系方式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具体招生章程或未尽事务请查阅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若因发布时间问题,本网页信息如与宁波大学的招生规定相悖,则以宁波大学最新规定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庄市大道319号

  邮编:315201

  网址:http://www.nimte.ac.cn

  职能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7911122

  E-mail:angli@nimte.ac.cn 

四、相关信息链接

  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7402.htm

  宁波大学官网科教融合学院简介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7408.htm

  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s://graduate.nimte.ac.cn/kejiaoronghexueyuancailiaosuoyuningbodaxuelianpei.html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导师团队介绍:https://graduate.nimte.ac.cn/direction.html

  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附件2:070科教融合学院2023年硕士考生大纲及参考书目.zip

  附件3:2023宁波大学全日制专硕专业目录.docx

  专业课真题.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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