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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招生调剂安排
2023-04-03 17:34:00

一、调剂计划


二、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全国A区初试成绩国家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要求本科毕业或者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各专业调剂名单确定原则及要求

  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的考生调剂申请,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底依次审核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机械专业:要求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机械类专业,初试业务课二为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原理等相同或相近专业课。

  材料与化工专业:要求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等材料类、化工类相近的工科专业。

(三)调剂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机械专业笔试科目《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材料与化工专业笔试科目“综合材料”)。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4-5分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项目经历、个人获奖情况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4.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调剂安排

1.调剂系统开启

  2023年4月6日0点开启调剂系统,2023年4月6日12点后随时关闭。

2.复试名单确认

  2023年4月6日系统关闭后,根据调剂办法,筛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安排


四、调剂渠道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宁波大学联培(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调剂渠道“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学院代码070” 

五、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见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7950.htm

六、其他

  1.请意向调剂考生,按照复试资格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

  2.复试名单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为准,所有考生符合调剂要求基本条件均可填报申请。

  3.未尽事宜请参考《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七、联系方式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ncmte.nimte.ac.cn/kejiaoronghexueyuancailiaosuoyuningbodaxuelianpei.html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911122

  调剂QQ群:58478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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