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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5-04-06 07:56:00
浙江高考快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浙江大学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的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且已办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文科

  哲学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5

  国际政治

  5

  社会学

  5

  俄语

  5

  教育学

  9

  公共事业管理

  8

  体育经济与管理


 

  8


 

  理科

  哲学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5

  国际政治

  5

  信息资源管理

  5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5

  地理信息科学

  5

  大气科学

  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0

  自动化(电气)

  5

  信息工程

  1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

  土木工程

  5

  水利水电工程

  10

  机械电子工程

  5

  机械工程

  10

  工业工程

  5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10

  海洋工程与技术

  10

  海洋科学

  10

  船舶与海洋工程

  10

  生物医学工程

  10

  测控技术与仪器

  10

  工程力学

  1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10

  生物科学

  10

  生物技术

  10

  环境科学

  10

  资源环境科学

  10

  环境工程

  5

  预防医学(五年制)

  10

  临床医学(五年制)

  10

  药学

  10

  药物制剂

  10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进入“在线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申请表》。(中学推荐考生必须填写校荐码,自荐学生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12日。

  2)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述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

  c.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递交:

  a.中学推荐考生:申请材料暂不递交,在复试现场递交。中学必须在2015年4月13日前将中学推荐考生名单汇总表(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71-88981979),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sc@zju.edu.cn。推荐考生名单须按规定在中学校内公示。

  b.自荐考生:申请材料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杭州接收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包裹封面请务必标注2015三位一体)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c.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缴费: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每人110元[浙价费〔2008〕185号]。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4日-27日。具体缴费流程另行通知。

  4.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志愿填报: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理科)和历史探究(文科)。测试时间:2015年5月1日。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公布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4比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

  3)专业志愿填报:通过初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专业志愿。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三个专业,文理不得跨科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及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4)公布复试入围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段填报专业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入围名单(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复试入围结果。

  5)复试:按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形式由学校和各学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而定。测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按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四、录取办法

  1.“三位一体”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文科前2%或理科前3.5%。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录取。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

  综合成绩按“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5分。

  五、其他

  1.浙江大学2015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4.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参加竺可桢学院选拔。

  5.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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