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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0-01-07 10:52:00
浙江理工大学

  ◆具有123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推荐权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 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一、招生计划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2020年招生计划50人(男生15人,女生35人)。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65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82米及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

  5.招生省份范围:浙江、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甘肃、山东、重庆、河南、上海、湖北、湖南、贵州、云南、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江西、广西、广东、江苏、天津、陕西、四川、安徽、福建、海南、北京14个省份不招生)。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本科招生省份范围;

  2.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初试

  注:1)浙江考生的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视作初试成绩。

  2)杭州考点初试仅接受浙江省外考生报考。

  3)各考点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作动态调整,若超出当天考试所能承受的考生人数将顺安排在第二天考试,具体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名考试,违规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其他成绩无效。

  2.专业复试(初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专业校考成绩。复试准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我校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复试时间:2020年2月20日

  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按考点要求在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

  2、报名确认:

  杭州考点报名考生需参加现场确认后才可参加考试,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报考证复印件,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一张,照片背面请用马克笔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准考证号)

  郑州、青岛考点报名考生通过考点网上报名后才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上交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一张,照片背面请用马克笔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准考证号)。

  (五)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30%)

  2.形体观察(30%)

  3.台步展示(3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4.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U盘< 提供MP3格式>)

  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形体观察、台步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中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原则

  1.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3.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为确定依据)。

  4.凡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已录取满额时,不再录取后序其他批次填报的考生。

  5. 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含计划)为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1号线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320】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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