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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今年起展开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 浙师大和杭师大成为最先试点高校
2020-06-18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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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将高素质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作为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举措予以全力推进,旨在培养一批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双学科复合知识与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学与实践创新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高中双学科教学的复合型卓越高中教师。

  为适应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教师的新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省自2020年起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

  实施方式及试点范围

  (一)实施方式

  “复硕培养试点”按照两种模式实施,一是完整试点,即从2020年高考生中招录,经过本科和教育硕士完整培养;二是推免试点,即从2021届大学四年级学生中选拔,通过推免方式录取为教育硕士。

  (二)试点学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三)试点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省高中学校的改革需求及学校优势,由试点高校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自行选择试点专业,并根据教育部批复合理确定培养人数。

  培养目标

  在高中毕业生(高考统一招生)、相关专业大学四年级师范生中遴选培养一批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双学科复合知识与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学与实践创新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高中双学科教学的复合型卓越高中教师。

  培养方案

  按照《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方案》执行。

  实施方法

  (一)完整试点

  面向高中毕业生,纳入高考统一招生,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乐教适教优秀生源,提前批次录取。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入学前与试点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录取为试点项目的学生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试点项目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

  试点项目培养方案本硕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转入专业及学分衔接管理由试点高校规定。

  试点专业招生名额在学校总规模中安排,省教育厅在安排年度本科招生指标时给予统筹支持。

  (二)推免试点

  面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四年级师范生,纳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经遴选确定推免资格,进入试点项目。拟进入试点项目的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进入项目前须与试点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试点项目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

  正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者须取得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推免名额在学校总规模内安排,教育部在安排年度推免名额时给予统筹支持。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是我省改革创新传统教师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有别于单一专业的教师培养模式,试点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特别要建立协调管理专班,统筹好校内资源。要做好试点项目招生方案,确保宣传到位、有序组织、公平公正、择优选人。要按照复合型教师培养目标要求,深入研究复合型教师培养模式,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配足配齐配好教师和相关资源。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选拔、培养和就业过程管理,确保试点成功。

  (二)完善相关管理

  经教育部同意,明确对进入试点项目学生的学籍、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管理。

  1.学籍管理。完整试点项目包括本科和教育硕士两个阶段,前4年学籍注册为本科生,经学校考核通过推免方式录取为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转段后注册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推免试点项目学生按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管理。

  2.学历学位管理。完整试点项目入学第4年,完成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转段进入后续学习学生,完成硕士阶段学习,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硕士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推免试点项目学生按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管理。

  3.教师资格管理。试点学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考核合格学生可直接按程序申请两个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无需参加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

  (三)完善政策激励

  各地要按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管理要求,统筹教师编制使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预留足够空编,确保试点项目毕业生应聘到我省高中学校时有编有岗。服务期内由各地逐年返还学费。各地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要充分考虑复合型教师承担多门课程的实际,合理确定复合型教师的岗位职责,为发挥复合型教师作用提供支持,并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工作中给予充分体现。省教育厅将试点项目纳入浙江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在相关省级专业建设中给予支持;对试点项目相关教师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出国进修、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支持;优先支持试点项目申报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等改革项目。省级将根据试点成效给予奖补。

  《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学校、学科和规模

  (一)完整试点

  1.浙江师范大学

  试点专业:“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化学+生物科学”;

  招生规模:每个试点项目40人,共计80人。

  2.杭州师范大学

  试点专业:“物理学+教育技术学” “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

  招生规模:每个试点项目40人,共计80人。

  (二)推免试点

  1.浙江师范大学

  试点专业: “学科教学(思政复合)”“学科教学(历史复合)”“学科教学(地理复合)” “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复合)”

  招生规模:每个试点项目20人,共计80人。

  2.杭州师范大学

  试点专业:“学科教学(化学复合)” “学科教学(思政复合)”“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复合)”

  招生规模:每个试点项目20人,共计60人。

  二、培养模式

  (一)完整试点

  1.改革招录方式,两次选拔优秀生源。本科阶段招生纳入高考统一招生,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乐教适教优秀生源,通过综合考核选拔乐教适教优秀生源,提前批次录取。试点项目学生进入本科第七学期时,对其进行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转入专业及学分衔接管理由试点高校规定。

  2.签订就业协议,实施到岗学费补偿。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学生入学前与试点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录取为试点项目的学生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试点项目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由各地逐年返还学费。

  3.全程贯通培养,素养能力并重。围绕高素质复合型卓越高中教师培养目标,遵循通识基础——双学科知识——教师教育——实践研究反思的课程逻辑,一体化整体设计本科、教育硕士阶段六年人才培养方案。关注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强调双学科和教育教学知识的有机融合,将师德养成和教育实践贯穿全程。

  4.学籍学历资格明确,教学管理衔接。入学后前四年学籍注册为本科生,经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第五年开始注册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学生完成本科和硕士相应阶段学业,达到相应要求,分别授予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与招生时专业名称相同。

  学生在学期间须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取得一个学科教师资格者方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取得两个学科教师资格者方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进入试点项目学生一般不允许转专业。确因身体、学业等特殊原因需转专业的,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关学分衔接和教学管理按试点学校规定执行。

  (二)推免试点

  1.大四考核确定,通过推免录取。面向特定专业大学四年级师范生,纳入学校推免工作程序,经遴选确定推荐免试录取研究生资格,进入试点项目。正式进入研究生学习者须取得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推免名额在学校总规模中安排,教育部在安排推免名额时给予专门统筹支持。

  2.签订就业协议,实施到岗学费补偿。进入试点项目的学生须与试点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试点项目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由各地逐年返还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大学四年级及研究生阶段)。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3.生源专业交叉,大四课程衔接。推免试点专业,只面向非本专业师范生招生,以保证复合型教师要求的达成。试点院校精心设计本硕过渡年级(大四)和教育硕士阶段培养方案,确保本硕有机衔接、达到两段及复合要求。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大四及硕士阶段可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推免试点项目学生完成教育硕士阶段学业且取得第二个学科教师资格方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与招生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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