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以来,在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全面、协调的战略规划,并通过连续发布政策文件来推动产教融合的实施,如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19年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培育和发展产教融合的试点企业、行业和城市,从企业层面到区域和行业的整体规划,共同优化产教融合的整体环境。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任务,如何突破政策意图,有效开展产教融合行动的具体实践是当务之急。本文将从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产教融合的现状、困境和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产教融合的现状和困境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是国家战略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和义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需求和科技突破提供智力支持。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作为办学的主要目标,并积极探索产教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从传统“订单班”“实训实习基地”的校企合作,纷纷组建“产业学院”“工程师学院”等新的产教融合组织形态逐渐在改革中显现,并取得了一定育人成果成效,同时,在深化产教融合实践过程中遇到诸多现实困境与阻碍。
(一)产教融合之现状
1. 产教融合之“合而不深”
产教融合“合而不深”的现象在学生参与、合作内容和教师参与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首先,学生参与的数量有限,许多产教融合项目仅覆盖特定学科专业的学生,缺乏跨学科的合作,使得受益面狭窄,未能广泛惠及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其次,合作内容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度性和实质性的整合,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之间存在脱节,导致学生在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之间难以有效衔接。再者,教师在校企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度不足,由于缺乏稳定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教师难以深入参与产教融合项目,影响了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2. 产教融合之“校热企冷”
高校的目的为社会培养人才,而企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盈利,学校的公益性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两者在目的上的不同导致它们之间的需求存在差异。企业虽然想要获得技术和人才但也要同时考虑经济成本。例如,学生在企业中的实践学习,虽然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劳动力,但是前期对企业生产的熟悉需要大量的投入,另外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不能给学生提供住宿,这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因此企业在与学校的合作显得不够积极,这样产教融合就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3. 产教融合之“评价缺失”
目前没有全国性的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鼓励和指导产教融合的实施,但这些文件只是强调了产教融合的重要性,并没有具体到评价指标的层面。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的探索多停留在理念层面和设计层面,缺少针对产教融合质量实践层面的实证研究。一些地方或院校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些评价指标,但这些指标往往缺乏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且数据多来源于某个区域或学校的调研,缺乏代表性和科学性。
(二)产教融合之困境
1.产教融合共识之困
高校与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出发点和关注点存在差异。高校追求人才培养,注重的是协同育人,旨在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强调与企业在各个方面实现深度合作。而企业则更关注如何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以此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以及能否给企业带来用工的便利。在产教融合的实施角度上,高校倾向于依赖外部政策的推动,认为通过政府层面的法律和政策强制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相比之下,企业则期待地方政府能提供更多支持,如提供教育经费补助、税收减免、将捐赠给高校的设备和实习生报酬抵扣税收,以及给予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企业希望通过这些政策激励,减轻自身在人才培养上的财务负担,同时促进与高校的有效合作。
2.产教融合共管之困
产教融合的实施往往在高校二级学院层面,需要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但由于二级学院并非独立的办学实体,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往往缺乏对利益分享机制的明确规定,这影响了企业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产业界缺乏激励企业工程师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高校教学的制度,往往变成了一种义务捐教,没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需要建立明确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更加对接的评价体系。这包括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政策,确保高校和企业都能从合作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同时,需要建立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明确高校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收益比例,以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参与到产教融合中来。
3.产教融合共赢之困
高校的本质属性是知识传播和人才培养,其核心任务是教育和社会服务,而企业的本质属性是追求经济利益,其核心任务是创造经济价值。这种根本目的的差异导致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当双方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合作关系可能会受到损害。高校可能会将教育质量放在首位,而企业则可能更关注经济效益。因此,为了实现有效的产教融合,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既能满足高校的教育目标,又能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这可能涉及到更明确的合作协议、利益分享机制和共同的目标设定。
二、产教融合之方向
(一)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新机制
完善以利益驱动为主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体制,深化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建立政企行校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利益协调机制,从机制上解决校企合作不深入的问题,推动高校和企业构建命运共同体;组建政企行校产教融合专门委员会,推进校企合作相关制度落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就业创业。切实落实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同时充分挖掘现有人才,自主培养新人才,引培并举夯实人才梯队,为区域产业和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加大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从经费投入、政策支持等角度,保障校企合作企业的利益、权利,并根据企业参与情况和效果,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策,以弥补企业经营成本。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组合式激励,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二)打造产教融合育人新模式
加强产教融合育人模式探索与建设,强化订单式培养模式,高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同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将企业文化与企业技术要求提前植入人才培养过程中,将校企合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学习和就业的一体化。针对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难点痛点问题,多层次多维度进行机制体制改革新尝试、新突破。对校企“两张皮”问题,可以探索由高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合作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企业大学模式,依托企业大学开展教学实训、人才培养、职工培训,产教、科教融合发展,服务特色产业。针对高校内部专业壁垒、资源隔断的问题,探索建立跨学院、跨学科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出台专项办法,调整要素配置,打通融合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人才共育。
(三)培育产教融合教学创新团队
实施校企人才共引机制,以产业、企业为载体,以学校为平台,共同引进双方亟需的高层次人才,建立留人、用人良性循环的制度。建立人才复用机制,学校和企业混编,以地方研究院或者企业研究院为载体,共同选取亟需克服的技术难题,同时以此为教学内容、开发课程、编写教材、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改革校企人事制度,探索校企共聘、共管、享双薪,实现科研创新与教学的融合发展。打造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高校中双师型教师的研究方向,遴选优质企业,派教师深入企业技术攻关部门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共同申报各类课题。
本文作者系2024年浙江省委党校第二期中青一班学员、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处长连新泽
(责任编辑 余新花 赵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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