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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2014-03-14 16:39:00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的精神和要求,2014年,我校将继续在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具有我校特色的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地方院校更好地培养本地实用人才,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并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相关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招生专业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管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和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二)组建自主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招生全程监督,参与复核录取名单,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自主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三)文化考试实行委托命题方式,由学校委托校外单位进行命题、阅卷及登分。

  (四)建立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专业课教师、用人单位专家等组成。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成员从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护理专业80名,文理兼招。

  四、报考条件

  符合2014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衢州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无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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